【都市夜话】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漠炫

都市夜话 主编 Jennifer 8年前 (2016-06-30) 2760次浏览 0个评论 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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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夜话】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主播:漠炫

直播时间:2016 年 6 月 29 日

直播平台:Tiktok Radio

QQ 听友群:45934233

微信公共平台:fmtiktok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现如今我们又会在哪里



主播寄语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我还是那个我,偶尔做做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奔波,淹没在这喧嚣的城市里。我不会了解,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一个你,只有你能让人回味,也只有你会让我心醉。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我不会相信,有一种人可以百看不厌,有一种人一认识就觉得温馨。明知不能相逢,为何魂牵梦系?我又怎能深刻地体会到什么样叫远,什么叫近,远是距离,近在心底。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不曾想过会牵挂一个远方的人。我有深切的愿望,愿你快乐每一天。淡淡的情怀很真,淡淡的问候很纯,淡淡的思念很深,淡淡的祝福最真。虽然一切只能给藏在心中的你。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我不知道自己有那样一个习惯,收集你的欢笑,收集你的感情,收集你的一切一切。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我不能深刻的体会孤独和忧伤,有着莫名的感动,激荡着热泪盈眶的心情入眠。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我不会保持着一个人的想象,即使这想象难免寂寞无奈,但我仍然坚持着这样的梦想。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我怎会理解一个人的孤独是那样铭心,但却可以释放自我的彷徨与无助。含泪的沧桑,无限的困惑,因为遇见了你,才会有更深的意义。可为什么在爱的时候,总伴着淡淡的心伤?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我怎么能知道爱情存在的真正意义。必须有缘才能共舞,珍惜今天所爱方能同步。不能和你同途,也不能与你同步。

假如我们不曾相遇,我还是我,你依然是你,只是错过了人生最绚丽的奇遇。



节目文案

特别鸣谢作者/马叛

《最后一个女朋友》

1.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

分手时她二十一,我二十七。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的笑话。我暗暗发誓想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最后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2.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嘛。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压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那你就是最最贴心的人。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上的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乐得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这一切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彻底变了。

 

3.

我说的变化,不是我从不婚族变成了结婚狂,也不是我从啃老族变成了独立的 Soho 一族,更不是我从月光族变成了每个月定时存钱的守财奴。

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质的变化。是因为心灵上受到了冲击和震撼,才会导致外在的行为发生了变化。这样说可能有点悬,简单来说就是,我二十五岁那年认识了宋佳,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我们一见倾心,并且没有再见恶心。

不仅是漂亮,谈吐和追求,饮食和习惯,她都跟我出奇的合拍。用村上春树的话说,她就是我的百分百女孩。

从灵魂到肉体,从思想到幻想,她跟我都是天衣无缝的一致。用洋人的话说,我觉得她就是我遗失的那根肋骨。

我以前恋爱过很多次,但从未有过这种朝思暮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过去不管跟谁在一起,我还是会想想我的未来的,我觉得我未来一定会干成一件大事。爱情什么的不能影响我干大事。直到遇到宋佳我才明白什么叫红颜祸水,才明白为什么女娲讨厌商纣王之后就送了他三个绝色美女。和宋佳恋爱后,我只想天天跟她黏在一起,她去上个厕所,都能让我魂不守舍。

可惜的是,这么美好的女生,竟然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只是来长沙看一场音乐节,看完她就回天津读大学了。

而我,一个刚刚辞了工作在音乐节上跟着摆创意集市的姐姐打杂的无业游民,对跨省搞异地恋还是心存恐惧的。

她那么美好,离得这么远,要是有人欺负她怎么办?要是有人比我更好喜欢她怎么办?我脑袋里全是这些问题,完全忘了人家认识我之前也活了十九年。

因为总是想这些问题,所以她离开长沙的时候我去火车站送她,不小心就多买了一张车票,一路送到了天津。

不要觉得哥没出息,二十五岁了还被一个十九岁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的。茫茫人海,两个人能相识相恋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哥能在帅哥云集的音乐节上拿下这么好一个姑娘,本身就证明哥是有魅力的吧。 

其实说起来也没啥魅力,完全是运气好。音乐节上人太多了,根本挤不到台前,就算挤到台前,那种手拉手围着转圈的行为也不是宋佳喜欢的。所以她就远远地看着,恨不得一阵风吹来把眼前的人全吹走,留她一个人听她喜欢的歌手演唱。

宋佳在台下看着人山人海干着急的时候,我刚抱着吉他到创意集市。相比台上那些正规军的音乐水平,我从初中到大学苦练了十年的吉他水平并不差到哪儿。我之所以辞职就是打算干音乐这行。如果不是还没来得及组乐队,那这场音乐节哥肯定就是在台上了。

所以当看到宋佳远远地走过来的时候,我就弹起了那首让她迈不动脚的歌。给了她一场专属于她一个人的演唱会。后面的事情就是见招拆招遇佛杀佛你情我愿顺水推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穷不可怕,一定要会弹吉他。

 

4. 

宋佳回到大学之后,开始给我织毛衣。我及时地阻止了她这种荒唐愚昧的行为。其实本来织毛衣送情人这件事情挺好的,但被编成歌之后就不好了,有个乐队专门拿织毛衣作词讽刺那些恋爱中的傻子。

而且还延伸出了各种版本,从流行民谣版的“傻 X 不爱你,你还给傻 X 织毛衣”,到乐府诗“少壮不努力,老大织毛衣”,再到外国文学《西风颂》里的“傻 X 已经来了,毛衣还会远吗?”和《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幸福的傻 X 都有毛衣,不幸福的傻 X 就不一定了”,最后是现代文学版的“这世界上本没有傻 X,毛衣织得多了,便成了傻 X”,“黑夜给了你黑色的眼睛,你却用来给傻 X 织毛衣”。

我不想做傻 X,也不想宋佳做傻 X。于是就给宋佳朗诵了这些名言警句。宋佳说,可是毛线我都已经买好了。

“那就织围巾吧。”

“毛线用不完。”

“那就织两条,你一条,我一条。”

“还是用不完。”

“那就织三条,你一条我一条我妈一条。 

“为什么是你妈一条不是我妈一条?” 

 “都一样,不浪费毛线就行。”

“不一样,我妈和你妈都掉水里了你先救谁?”

“我们不是在讨论毛衣和围巾的问题嘛……”

幸福的爱情总是相同的,不幸的爱情却各有各的不幸。我受不了异地恋的煎熬,大义凛然地离开长沙到天津找工作。天津迎接我的是一口黄沙一口土,习惯了南方湿润气候的我一到北方就被吹得脱了层皮,还倒霉地水土不服病倒了。

爱情虽好,可是不治感冒。 

前面说过,我还是很穷的。虽然离开长沙之前狠狠地压榨了我老妈和老姐一把,但架不住坐吃山空,到天津三个月,钱用完了,工作还没找到。

于是宋佳开始带着我跟他一起吃食堂。到了他们学校我才发现,在学校这种封闭的环境里,美女是一种多么稀缺的存在。大街上的美女是属于大众的,学校的美女只属于学校,我霸占着一个美女,就等于树立了数千个敌人。

在强敌环伺的环境里,我背负着沉重的心理压力吃着软饭。好在时间不长,就有北京的朋友叫我过去一块儿写剧本了,北京的氛围好,还能顺便卖卖唱。

从北京南站坐城际列车到天津不到一个小时,所以虽然再次面临异地相隔,却比在长沙的时候好多了,每个周末我们都能在一起。

 

5.

在遇到宋佳之前,我觉得自己受了女朋友一长大就会跟我分手的诅咒。我周围的人也都觉得我最多只能骗骗小姑娘,没人能跟我真正走进婚姻的殿堂。 

所以宋佳二十岁生日的时候我是非常开心的,这意味着她到了可以跟我领证的年龄。我拿着我亲手用吉他弦编织成的戒指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她笑着接受了。她跟我过去的女朋友不一样,过去的女生因为年纪小,不知道钱的重要,不懂得穷的含义,所以在一长大接触到物质,发现我无法带来富足,让她们在其他人面前可以不自卑地生活后,我身上的光环就立刻消失了,分道扬镳是必然的事情。

宋佳不同,她知道贫贱夫妻百日哀,她跟我一起经历过贫穷,但她不介意。咸菜就米饭我们吃过几个月,豆瓣酱拌面我们吃了半年。她说她要的只是我,只是我的一颗永远爱她永远不变的心,所以吃咸菜没关系,也就只是吃得差点,社会主义国家饿不死人。

但婚姻不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

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去了宋佳的家里,去之前打听好了二老的喜好。专门挑在最疼宋佳的外婆的寿宴上登门。 

结果还是被赶了出来,二老知道我的存在,一直嫌弃我家离得太远,嫌弃我年纪太大,嫌弃我没有正经工作。一直疼爱宋佳的外婆,也不想外孙女嫁得太远。因为我的突然出现。宴席上宋佳父亲拍桌而去,宋佳失声痛哭,外婆突发脑溢血。

虽然抢救过来了,但从此半身不遂。 

宋佳成了他们家里的罪人,我也一样。 

写到这里时候泪水突然落在键盘上,我想起之前读者问我的一个问题。她说你在写故事写到催人泪下的情节时,是先去哭一哭再写,还是写完了再哭。 

我当时没回答她,因为我从未有过把自己写哭的经历,这是第一次,边流泪边写,擦泪的刚好是宋佳给我织的围巾。

又到了可以戴上围巾的季节,送围巾的那个人却已经永别。

 

6.

我离开北京回到老家的时候,正赶上姐姐的婚期,一家人都忙着姐姐的喜事,没人注意到我的失落

姐姐结婚后,我的婚事便顺理成章地被提上了日程。

我曾经对宋佳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我想我无法再爱上任何人了。

宋佳笑笑,没有说话,后来她在纸上给我写信的时候提到这个事情,她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

记得我过去看书或者看身边的人的经历,不能理解有些人为什么要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明明有那么多可以逃避的理由和办法,为什么要勉强自己跟不爱的人在一起呢?

我曾经很讨厌这种人。

 而如今,我终于也变成了这种人

分手后宋佳接受父母的安排,尝试和她妈妈介绍的对象谈恋爱。

我也听从父母的话,带着报复的心理跟工商局长的千金领了证。

一切都符合大人的愿望,顺理成章。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宋佳,我曾经试着想过无数种我们分手的场景,我以为会有争吵和挽留。却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中间有一天会隔着瘫痪在床的外婆。说到分手的时候,我们竟都没有犹豫,就选择了放弃。

委屈自己,成全一切。这是我无法理解却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我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宋佳问我:你这个花心大萝卜,我听说你之前谈的女朋友双手都数不过来,说,我是你第几个女朋友了?

我抱着她亲了一口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

她愣了愣,一下没明白。

我跟着说:傻瓜,跟你谈了恋爱之后,我就再也不想跟任何人恋爱了。所以你是最后一个,你一毕业我们就结婚。

说这话的时候,谁会想到一语成谶呢,我固然是没有食言。宋佳依旧是我最后一个女朋友,只是待到她毕业的那一天,娶她的人,不再是我。

 



节目歌单

薛之谦-我好像在哪见过你

五月天-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王栎鑫-最好的我们

张杰-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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