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调侃,当你开始回忆时,你便老了。
我不老,但是我仍然想念,不是怀念我的童年。
我记得,晚上踩影子的游戏。我记得,雪后麦地里的风筝。我记得,雨后水洼上低飞的蜻蜓。我记得,看不懂的《三字经》以及被我曲解的《安徒生童话》。我记得,去教堂带零食的欣喜。我记得,穿每一件新衣服时的兴奋。我记得我喜欢红色,什么都要红色。我记得,我爱告状,添油加醋地向每个人诉说。我记得我的胡搅蛮缠,我记得我的无理取闹,我记得哥哥姐姐对我的百般忍耐,我记得坐在姥爷腿上的时光。
时间教给我们遗忘,我也不是故意。可是偶尔想起,可能多少伤感,却也是感动不已。
当我懂了影子是光的直线传播,当我再没放过风筝,当我再不观察蜻蜓。当我理解了《三字经》,当我知道了豌豆公主不是在上吊,当我再没走进过教堂,当我不再为一件新衣兴奋,当我不再钟情红色,当我开始有时候沉默。
我长大了,无需多言,也无可厚非。
可是我仍然可以和大学同学在草地上摸黑打滚玩耍,依然能够高兴地在看到风筝时想起小学作文里的稚嫩言语,我仍然看到漂亮衣服时激动不已,我也依然在看见一些自然的事物时感叹欣喜。
引用《小的时候》中刀刀的话,这个世界上依然有童话,小王子依然爱着那朵玫瑰花。
我回忆起那段时光,不是为了感伤,就是仅仅因为,那是我的时光。